时间:01-17人气:27作者:人红命硬
最早提出郡县制是在春秋战国时期。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推行郡县制,全国分为三十六郡,郡下设县。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,加强了中央集权。这一制度由商鞅在秦国变法时首创,后经李斯完善。郡守和县令由中央直接任免,不得世袭,确保了政令畅通。
郡县制的影响
郡县制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地方行政的基础。汉代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,将郡国并行。唐代设道、州、县三级管理。宋代取消节度使,强化中央控制。明清时期,省成为最高地方行政单位,但郡县制的核心精神未变。这一制度有效防止了地方割据,维护了国家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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