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9人气:13作者:暗夜刽子手
引人注目和有目共睹都形容事物容易被看见,但侧重点不同。引人注目强调主动吸引注意力,像舞台上的聚光灯;有目共睹则强调客观存在,人人都能看到,如同路边的广告牌。
区别
引人注目:指事物通过自身特点主动吸引他人目光,比如鲜艳的颜色或独特的设计。商场里闪亮的促销海报,路人会不自觉地多看两眼。这种吸引力往往带有主观色彩,不同人反应可能不同。
有目共睹:指事物明显存在,所有人都能清楚看到,无需刻意吸引。城市中心的巨型时钟,无论谁路过都能注意到。这种存在感是客观的,强调的是“被看见”的事实而非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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