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7人气:22作者:凌鼎圣风
人民公社和生产队都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,但规模和管理方式不同。人民公社是1958年后建立的更大范围的经济和社会组织,包含多个生产队,实行统一核算和分配;生产队则是人民公社下属的基本生产单位,负责具体农业劳动和日常管理,规模较小,成员共同劳动、按工分分配。
区别
人民公社:1958年成立,覆盖范围广,包含多个生产大队和生产队,实行“政社合一”,管理农业生产、工业、教育、医疗等事务,分配由公社统一进行,规模大但效率较低,后期因管理问题逐渐解体。
生产队:人民公社下属的最小生产单位,由几十户农民组成,负责具体田间劳动,实行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,成员按工分参与分配,规模小更贴近农民生活,19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解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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